自恋时代系列①
【恋童癖,不仅仅是“喜欢儿童”】
根据纪录片的调查数目,全球大约有1%的男性是恋童癖患者。许多心理学家将这种恋童行为视为一种根深蒂固的偏好,无法改变,只能控制。
这世界远超人们想象的黑暗,手无寸铁的孩子,成为贩卖人口的最大受害者,全世界被卷入色情业的孩子年龄越来越小,其中不乏婴儿!
国际劳工组织估计,每年约有120万名儿童被贩卖到全球各地,许多孩子成了恋童组织的猎物,而儿童色情业的规模,更是人们想象的还要庞大、残酷,无数孩童在恋童和性罪犯“市场需求”下的遭遇有多惨绝人寰,种种变态行径就有多人神共愤!
根据2010年美国国家性健康调查(NSHS)显示,恋童癖者性侵案中,受害男女比例为7对3;《Vista看天下》杂志根据线索,从贩卖儿童色情图片或视频的账号中发现,绝大多数带有类似“喜欢正太”的字样,而且发布的图片和视频十分露骨。
《性虐待》杂志(Sexual Abuse)的研究者曾经130名性侵儿童的罪犯进行性反应测试,通过测量他们看到儿童照片时阴茎的状态来判断他们性唤起的程度。其中,有55%的人达到恋童癖者的判定标准。这意味着,对部分恋童癖者来说,即使仅仅通过观看儿童照片,也能获得性唤起。
英剧《黑镜》(第三季)即讲述了一群成年人因通过网络观看恋童视频和图片,被黑客抓住把柄,任由黑客控制及摆布,以致人生彻底失控的故事。

【“晒娃”成风,危机四伏】
当网络和社媒彻底占据人们的生活,作为时代主流的年轻家长们,充分发挥了网络和教育的作用,各类教育程式使用率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也通过各类社交群体、面子书、IG、优管等平台分享教育过程的趣事、记录孩子学习成长的瞬间,而更普遍和疯狂的是家长们将“晒娃”这一日常发挥得淋漓尽致、登峰造极。
身边朋友一旦升为父母,尤其是女性一旦成了妈,在朋友圈“晒娃”就成了日常动态,过火的可能一天发10条、20条状态,几乎都是孩子照片,疯狂程度足以让朋友避而远之或把当事人从朋友圈里屏蔽掉。
父母“晒娃”本是出于对孩子的爱,面子书、IG和各个网络平台“晒娃”成风,甚至拍摄孩子的各种日常打造成网红,看似温馨可爱的举动,其实暗藏着难以想象的巨大危机。
许多父母只想着现实环境的治安败坏,却不曾想过网络世界的危机更是可怕和防不胜防。肆无忌惮的“晒娃”,可能让孩子卷入“淫秽”的犯罪活动,比如被恋童癖网站和组织利用,将无辜的孩子置于无形的危险之中。
父母们想要晒娃的狂热之心难以阻挡,总是利用各种机会疯狂晒娃,比如孩子吃了一块苹果、长了一颗牙齿、会叫妈了、学会自己走路、外出郊游等等,从头像到朋友圈都是孩子的照片,日常的吃喝拉撒睡事无巨细都要通过朋友圈传播天下,不只将孩子的名字公诸于众,照片里还可能显示孩子所在的幼儿园、住家和活动所在位置,有心人通过这些讯息很容易就整理出孩子的详细讯息,比如孩子的名字、住家所在、学校、相貌等等,随时随地就让不法之徒钻了空子。
网络警察们不止一次提醒所有父母,如果觉得孩子是自己在这世上最珍贵的宝贝,就尽量避免在网络发布他/她们的照片和日常讯息。大人需要隐私,孩子亦然。为人父母应醒觉和重视孩子的隐私和权利,等孩子长大后才自行决定是否要在网络上公开私生活。
多数人不知道的是,一旦将未成年人的照片分享到低隐私甚至毫无隐私可言的社交网络上,这些照片就属于“公共资源”了,极有可能被“暗网”(dark net)的不法分子利用。
所谓“暗网”,是指不遵从标准通讯模式的网站,一般情况下,传统搜索引擎无法找到这些网站,只有通过匿名方式才能访问。通常,这些网站被用作照片和私人讯息的“非法交易”平台。
警方的苦口婆心未必唤醒人们的警觉和保护意识,很多父母不以为然,甚至嘲讽“为何将过错归咎于受害者,而不去指责犯罪分子?”,最常见的反驳“台词”就是——这就像为了避免强奸案发生,要求未成年女孩夜晚出门不能穿迷你裙还要有人陪一样。
针刺不到肉不知痛,多数人总是心存侥幸,忽视了当前的网络经济时代,犯罪分子能够轻易通过各种手段搜集孩子的讯息,父母们过度泄露讯息,等于给了犯罪分子机会,而在家庭教育中,父母不仅要做好表率,注重保护孩子隐私,也应教会孩子有基本的安全意识,包括如何辨识坏人,切勿等到危险造成时追悔莫及,悲恸难挽回。
父母们是时候认真严肃地看待网络危机和隐私,好好思考“这些照片最后到底用到哪儿了?”的问题,网路隐私保护绝对是当前及未来的必修课。

【沉溺网络分享,随时引狼入室】
告诉你一个可怕的事实——超过半数的“恋童癖”网站的照片,都是来自于父母和朋友圈的“分享”……
接触儿童性侵工作超过30年的本地儿科医生拿督阿玛星医生(Dato’ Dr Amar Singh)一再苦口婆心提醒人们关注和提防日趋严重的恋童癖及性侵儿童问题。多数家长和民众的侥幸心理、沉溺于网络分享、迷恋晒娃甚至利用孩子打造“网红”,完全忽视甚至漠视有关问题所潜伏的可怕危险,越来越让人忧心忡忡。
他在其中一篇专栏文章中透露,根据澳洲的一项调查,恋童癖者经常光顾和维护的网站所使用的图片,有50%均来自社交媒体网站;另有相关调查进一步发现,父母及“粉丝”们有分享的照片,多达70%出现在恋童癖网站!
“马来西亚更形同于恋童癖网站浏览和获取照片的‘超级市场’——琳琅满目、信手拈来、容易便捷!”
恋童癖不仅对宝宝及孩童的“写真照”感兴趣,即使是穿着衣服的可爱孩子们的照片也一样吸引着他们。
“这些照片就被下载、发布到恋童癖网站,与其他心理变态群分享,其中一些甚至会看着我们带孩子自慰!(仅凭想象这些就觉得可怕!)”
他警告,最大的危险是群体中的核心人物将利用这种便捷途径,来识别要进行实际身体接触和性虐待的目标儿童!在目前的普遍现象,许多父母都让孩子使用手机和互联网,还有自己的社交媒体账户,要获取这些资讯和照片完全就是轻而易举的事。
霹雳州临床研究中心(Clinical Research Centre,CRC Perak)于2015年针对有关议题所做的一项研究发现,年仅2岁的幼儿,超过60%人就可通过手机或平板电脑无监督地浏览互联网,年龄较大的孩子更是不在话下。
“我在临床实践中遇到的大部分孩童,即使不到12岁,也已拥有自己的面子书账户。”
接触越多,调查越深入,他就越忧心和疑惑:马来西亚的父母们,究竟是愚昧无知或仅仅是粗心大意?更甚的是,这些“晒娃狂魔”群体里不乏专业医护人员!
他一再提醒,必须停止在网络发布,与所有人“共享”(尤其是孩子的照片)的“迷恋”。
符祥怡补充,许多人没有特别留意自己在上载照片以及“晒娃”的过程透露了多少的讯息,包括自己的行踪、家人的行踪、孩子的行踪,甚至让孩子自由使用数码器材、浏览互联网和社交平台。
“我们并不建议12岁以下的儿童拥有自己的社交网站账号或是个人专页,大人尚且会欠缺考量,遑论欠缺危机意识和分辨能力的孩子。”

恋童不一定就会性侵,性侵儿童未必就是恋童,但是,两者之间却是间接或直接相互影响的关系,也是一个进阶过程。
本地的一项社区调查发现,每10名儿童当中就有1人是性侵受害者,等同于国内有75万名孩童遭受性侵;而在95%的儿童性侵案中,犯罪者都是孩子们熟悉或信任的人,更让人人神共愤的是,施罪者多数是父亲和继父!
阿玛星直言:“在马来西亚,主要性虐/性侵者是父亲,第二主要性虐者还是父亲,第三主要性虐者依然是父亲!”
他引用1996年至2011年的三个有关马来西亚儿童性虐案的社区研究指出,儿童性虐罪案影响了8%至26%的儿童,远超可容忍的10%平均值。
然而,警方从投报案件以及福利部所得的数字却低很多。
根据官方记录:
→2017年,警方共接获1582宗性虐案,约80%(1257宗)涉及受害者皆为年龄低于18岁的少女;
→1290宗的性骚扰案件涉及18岁以下的儿童,其中有3%是男童。
→269宗乱伦案中,66%涉及15岁以下孩童。
此外,槟州政府妇女及家庭发展委员会出版的手册记录:三分之一的女孩和六分之一的男孩,18岁之前曾遭受过性虐待!
全球的儿童性虐情况同样让人痛心,估计执法单位接获的罪案投报仅是实际情况的10%!
儿童性虐,在全球各地一直是严重被少报的罪案,或者更真实的说法是——最少被揭发、投报的罪行,而多数遭受性虐的孩子,都害怕说出本身究竟遭遇了什么,害怕提起/谈论性虐待行为。
“性虐待远比强奸案更为严重,因为多数时候发生在孩子们的家中,而且被他们所爱的人、口口声声说爱他们的人伤害。”
他坦言在本身曾经接触过的案例中,一些受害者甚至被性虐长达15年才有勇气或有能力逃离、摆脱可怕的梦魇。
表面来说,虽然马来西亚有法律条文清楚阐明,保护儿童免受性暴力侵害,但一直都执行不力。
阿玛星说,《2001年儿童法令》和《2017年防止性侵儿童法令》应在与儿童沟通时使用的主要法律,因为它们旨在保护儿童,但是,很不幸的,这些法律并没有好好地被利用。
在《儿童法令》第31条文下,性侵害儿童,甚至导致或允许虐待儿童,均属犯罪。犯罪者将被监禁最高20年或罚款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在儿童性侵问题上,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肩负重任,尽管该部属下的福利部持续增加儿童保护措施和监护员,但是,全国现有900万名儿童,官方却只有200多名儿童监护员,比例严重失衡,至少还需要增加1500多名监护员。
该部也推行男童性教育课程纲要,教导男孩们认识本身的身体结构以及尊重女孩和女性。
【下篇~何谓恋童癖?恋童癖是先天心理变态或后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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